{招投标}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生产剥离工程招 标公 告
招 标编号:CSIE1503179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名称: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生产剥离工程(招
标编号:CSIE15031790),项目业主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招 标人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本工程为水泉露天煤矿露采区的Ⅰ采区和Ⅲ采区的Ⅲ-1采场上覆土石方的暴破、装、
运、外排等(详见施工图纸)。
剥离量为:Ⅰ采区、Ⅲ采区工程量总计约300万立方米,剥离物为岩石;
综合提升高度50米,综合运距2500米;
施工日期:总工期为一年。
建设地点: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投标人应为神华
工(2013)752号《关于印发露天煤矿剥离工程施工单位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文件中
入围短名单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或矿山工
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同时具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暴破与拆除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 质;
3)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暴破作业单位C级许可证及其以上资 质;
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2--2014)完成三个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露天剥离
工程合同正本),且2013至2014年度承揽的大型土石方工程两年内累计完成量500万m3
以上(出具证明,证件为施工合同或工程结算书);
5)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有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内
蒙古自治区煤矿建设施工(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露天煤矿剥离工程)。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不得给他人借、卖或挂靠资 质,如有此种情况,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
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在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权。
7)投标人需注册成为正式用户。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 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施工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建设施工(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近三年(2012~2014)完成的
至少三个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证明(合同正本、经业主批准的结算书等)、法人
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 2015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4.3 招 标文件售价:
售价贰仟元整(¥20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2015年4月17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由招 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
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或受理。届时请各投标人派
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邓华
手机:132 6986 3436
邮箱:zbzx6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