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合肥市,具备提供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的技术能力。
(二)申请备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必须有明确规划在肥开展下一步示范应用场景建设。
(三)申请备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及中子、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四)新技术应当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交易、转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新产品要求技术指标领先、生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省、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新模式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需求、盈利模式和可推广性,具备一定的模仿门槛。
申请单位须准备下列申请材料:
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请书》(附件1);
2.《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初步计划书》(附件2);
3.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国家和省及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从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叙述。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及专 家论证意见、销售合同、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查新报告或相关证 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