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对租用“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仪器设备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实行奖补。
二、补助内容
1.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上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不超过200万元。中央驻皖及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申请。
2.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对开展法定认证、执fa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等服务不在补助范围。
3.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按3:7分摊。
三、申报材料
1.滁州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请表;
2.仪器设备租用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3.上一年度内仪器设备租用服务付费凭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shu复印件;
5.仪器租用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放活动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