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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无故裁员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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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公司: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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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3/16 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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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社会中,新入职场的朋友们一般都会经过试用期这一阶段,只有试用期满合格后才能正式入职。那么如果我们还在试用期中却被公司无故裁员,该如何赔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试用期公司无故裁员如何赔偿

 

试用期公司无故裁员,劳动者通常只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个条件,就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的,而法律对怎样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并没有作出说明,所以如果就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劳动者不符合录用的规定。

如果劳动仲裁裁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47条的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但属于试用期通常是不超过一年的,所以劳动者通常只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签订七天无工资试用期是否合法

 

根于相关劳动法相关规定可以推出,要求员工签订七天无工资试用期属于违法行为。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由此可见,尽管法律没有具体的规范约定,但是根于相关劳动法可以推出,该做法是违法行为。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公司无故裁员,劳动者通常只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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