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商国互联!

收藏本站

商国互联

点击查看优质供应商

当前位置:商国互联首页> 产品库 > 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民法典规定结婚不用给彩礼吗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
  • 发布公司: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 产品型号:
  • 品 牌:
  • 发布日期:2021/3/10 15:12:35
  • 联系人QQ:132969612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彩礼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婚嫁习俗之一,近年来因为彩礼而闹上媒体的新闻也并不少见,这也是成为了社会广泛讨论的热点话题。那么民法典规定结婚不用给彩礼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规定结婚不用给彩礼吗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零四十二条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在现代社会,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彩礼背后的真正意义,也早已背离了幸福的宗旨。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实践中,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卖家名片Cards

卖家名片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高曙()

手机:18081092201

邮箱:

地址:

电话: 传真:

旺铺

免责声明: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以免因此造成自身的损失,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国互联供应商 品质首选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高曙()
  • 联系人QQ:132969612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机: 18081092201
  • 电话:
  •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服务
  • 公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