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广-电-总-局为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统一换发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变得更为严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z低限额为省内业务300万元人-民币
3、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我方可
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公司章程;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其-他需注意事项: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业务应用: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 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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