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要求和申报条件内容:
一、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请从合肥市科技局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按规定提供《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并提供所需的附件材料,装订成两份与电子版一起提交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依据《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好中选优,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各推荐不超过10家,其余县区各推荐不超过3 家。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指定日期之前将推荐函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合肥市科技局平台处。
三、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择优确定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各项问题可以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专业导师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