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氮气在轧钢厂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于设备吹扫、置换、氮封、气缸、氮封、污泥搅拌和装轴承等,对防止事故和控制事故有贡要作用;但氮气本身又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使用中若管理不善,极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事故。为了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对中钢轧钢厂生产装置内设备吹扫、置换、氮封等因氮气的存在可能造成缺氧窒息等风险的相关作业予以指导。但本规定并不能取代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方案。
3.责任
3.1操作人员应通过培训了解氮气的各种风险,作业前加强信息交流,开展风险评估。
3.2厂长(或其授权的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确保员工接受培训,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措施。
4.氮气的危害及急救
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氮气气密实验注意事项:
用氮气进行气密试验时,必须对设备、管道按从力等级划分,相互之间及系统以外的连接阀处加盲板隔离,防止窜气损伤他人;安全阀处于完好状态,拆除所有超量程仪表或关闭根部阀,防止因超压造成仪表、设备、管线的损坏;充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以防超温超压,选取的试验庄力为操作庄力的1.1倍。作业中应撤离相关系统内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巡检人员的站位应注意法兰(盖)的侧面和对面都不能站人。另外对泄漏点的处理应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
系统或设备氮气吹扫、置换,置换前应制定作业方案,确定作业流程,明确排放地点,做到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排放口应设置在安全地方或配有专人监视,作业时排放口附近撤离从事其他作业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赵先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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