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要成为美国公民,得在美国连续居住多久才可向移民局申请入籍呢?怎样才算是“连续居住”,期间都不能回中国么?鹰飞国际为您整理了如下信息:
连续居住是指必须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居住一定的时间。大多数人必须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连续居住五年(如果与美国公民结婚,则为三年),才可申请入籍。连续居住时间是从成为永久居民的那天算起。如果长时间离开美国(通常是六个月以上),就可能中断连续居住时间。如果离开美国一年或一年以上,就需要通过申请再入境许可才能返回美国。一般情况下,离开过长时间,再返回美国就需要重新开始计算连续居住时间,也就是说,可能需要等待四年零一天才能再申请入籍。
此外,如果因为特定工作原因必须离开美国,可以提交 N-470 表,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以便日后申请入籍,否则离开超过一年,绿卡身份会直接被吊销。离境过久再入境,可能会被边防官员调查,千万不要签I-407表(自愿放弃绿卡表)。
注:如果在申请入籍期间离开美国,特别是接受国外的工作,可能会影响入籍资格。
以下是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仍可算作连续居住,保留入籍权的情况:
如果您是美国政府、著名的美国研究机构或特定的美国企业的职员,或者是在海外服务的神职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保留连续居住状态:
1.成为永久居民之后,在美国的实际居留时间达到至少一年。
2.计划离开美国一年之久,在离开前已提交了 N-470 表。
获取等多关于美国入籍信息,请查询www.acius.org或咨询鹰飞国际专业人士(VX:a322327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