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注意事项
一、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
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2.可议付的物品: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
3. 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4.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8.申通公司无法承诺货物一定送到收货人本人手上,但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遗失风险。
9.妨碍公共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0.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
11.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
12.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13.易碎品:玻璃制品
二、航空禁止收寄物品(包括“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的所有内容)
1.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主要有以下几类:
a)暴炸品
b)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无排放装置,不能再充气的)、救生器(可自动膨胀的)等;
c)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
d)易燃固体:自然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炭、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等;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性和传染性物品:如锂电池等;
g)放射性物质;
h)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
i)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
2.任何药品。
3.其他航空禁运品。如粉末状物体(不论何种颜色)、液体(不论使用任何包装)、外包装有危 险标志的货品、没有国家音像制品(含CD、VCD)、刀具、榴莲、砖块、沙石、带气火机

政府加大力度促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
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筹农村物流发展,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逐步完善以农村物流枢纽站场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的双向快捷通道。各地优化物流运输组织,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建制村间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
未来,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联盟共同发展将成为农村物流主体。一方面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支持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 第三方物流企业,延伸农村经营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物流企业向产供销一体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联盟发展,鼓励中小商贸流通、物流企业采用联盟、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
在这个过程中,四部门还将努力推进农村物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物流市场主体信用披露与服务制度,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诚信系统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建立统一的诚信监管信息平台。
此外,还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加快农村物流各级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