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的含义
书号即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全译为:国际标准图书编号)。在书的封底处可见条型码及上面的一串数字,这就是书号。每个书号就相当于公民的身份,一个身份号代表一个人,书号也是这样。一个书号就对应一本书或一套书,没有重复的。

国内的书号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全国各个出版社。在正规书籍的版权页(一般在扉页的反面)还配有CIP(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全译为:在版出版物目录)数据,这是跟书号相配套,二者是国内版图书不可缺少的必要数据。如果没有,只能内部资料,内部资料是不允许定价的,也不允许销售,否则就属于新闻出版总署所定的非法出版物。
目前,国内共有560多家出版社,书号资源主要由这些出版社掌握着。对于合作出版或自费出书的作者而言,要获得书号需要向出版社助销一定量图书或交纳一定数额的出版管理费。

针对新闻作品的网络侵权现象,管理机关和新闻媒体都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维权保护,如国家层面对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并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等;一些新闻媒体成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对侵权资料进行收集和跟踪,发布版权声明,建立反侵权公告机制,从个体维权走向集体维权,甚至进行法律诉讼,等等。尽管这样,新闻作品网络侵权现象依然屡禁不止,版权保护效果并不明显。课题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各媒体单位对版权保护的效果评价中,仅有42家单位认为效果明显,占比11.67%;有206家认为效果一般,占比56.67%;认为没有效果的为114家,占比31.67%。课题组经过分析,得出目前我国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绝大多数传统媒体对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维权积极性不高。传统媒体环境下,无论是报纸,还是广播、电视,在版权控制方面都占据着天然的主导地位。尽管也有人不断呼吁要重视内容版权,但对于许多传统媒体而言,通过网络转载可以提高其知名度,同时也为自身转载他人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对网络侵权持容忍和纵容的态度。课题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1/3的媒体单位出于提升自身影响力的考虑,乐意被转载;只有不到1/3的媒体单位对于无偿网络转载无法容忍;还有一部分媒体单位虽无法容忍侵权行为,但也不会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