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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北京北京市
  • 发布公司:北京铭志恒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产品型号:审批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 品 牌:审批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 发布日期:2017/9/14 11:17:04
  • 联系人QQ:3764053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审批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资料 董经理 137.1661.3705
审批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6年2月5号,中国基金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简称《公告》,揭开了私募基金业的备案、自律管理的序幕

。《公告》中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时需要专业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呢?下面呢,董经理137.1661.3705一一道来?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基金产品备案不需要;
大家知道,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一般有两个备案,一是管理人备案,一是基金产品备案。在这里大家需要了解的是,这两个备案都是行业管理性备案,不

作为私募基金业务运作过程中合同效力有前提要件。不备案,就意味着要被公示、被处罚,公信力缺失,从而导致私募基金业务难以开展,但不一定影响与其

他主体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二、2016年2月5日起,新申请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时需要;
2016年2月5日及以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备案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2016

年2月5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但基金产品未备案时需要;
《公告》中规定: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

律意见书》。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视情况要求时需要;
《公告》中规定: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五、重大事项变更时需要。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

,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资料:

1、公司主体证明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电子版)、公司章程(工商局调档资料)、公司设立资料(工商局调档资料)

2、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租房合同、发票、及办公场所照片及公司LOGO

3、人员资质
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风险控制人、基金经理等职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履历的完整度。
公司办公人员的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及花名册。

4、公司注册资本金实际缴纳的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近期公司银行对账单一份(原则上距法律意见书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账上需要有钱,显示资金充裕,可以从网上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公司六个月费用支出明细:房租费、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通讯费、工资支出等;

5、公司各项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可实施性。

6、详情请咨询 董经理 137.166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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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铭志恒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业务二部)

手机:13522465561

邮箱:13716613705@163.com

地址:北京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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