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时俱进的中国经济发展更使得快递业在中国大地风起云涌,快递业的年增长率远高于同年GDP的增长率,2000年前,中国的驿站开始发展。[3] 截至2015年底,全国主要城市安装智能快件箱已逾6万组,投递快件逾2亿件。快递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延伸,邮政局力推快递业务板块由“1+1”向“1+3”拓展,逐步实现电子商务、制造业、跨境贸易多点开花。快递已经成长为支撑电商发展的主渠道,2015年,镇江,行业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超3万亿元。快递业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加速升级。

除上述两个功能外,可以说流通中还有辅助性,那就是信息、其他服务。物流从其活动面可分为运输、配送、保管、装卸、包装、流通加工、在库管理、物流信息处理等,这些活动还可以继续细分。
如上所述,经济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功能,流通是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功能,镇江物流是流通的重要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如此密切的关连。因此,物流变化,会给整个经济带来影响,经济发生变化,物流也不得变化。总之,要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待物流。

紧随“一带一路”建设,物流将大有作为,而其中的法律引导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速度和水平。
“ 一带一路 源于国际地缘政治和区域经贸合作理念,是国际化物流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物流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生产力。”5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规划院物流研究所所长、律师韩功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暨法律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上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贸易企业希望搭上“一带一路”战略的顺风车,走出国门开展国际贸易和物流业务,但是,这些企业因为不熟悉国际法律,尤其是属地国家的法律体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开展跨国贸易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