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答辩状可以在开庭后,判决前交吗?下面由公司法律顾问为您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这是民诉法关于提交答辩状时间节点的明确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给予原被告双方同等的、充足的法庭辩论准备时间。
在线法律顾问发现在司法实践中,被告方往往选择当庭提交答辩状,目的不言而喻,避免过早将己方的观点暴露,以使原告方措手不及。法官遇到这样的情形,也不会表示反对,因为被告在庭审中有口头答辩的权利,当下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实质重于形式”的观念。
所以在开庭后判决前提交答辩状的做法在理论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在实践中是存在的。对于被告这样的做法,建议原告方可以发表意见指出被告当庭提交答辩状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要求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不应作为法庭审理本案的依据。
上诉答辩状不提交有什么影响?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往往都会有一个问题,答辩状是否一定要写?打电话问律师,说法不一,有的说不用写,口头答辩即可。有的说你拿材料过来我帮你写。答辩状到底是不是一定需要写,不提交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要因案而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必需明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一条规定被告必需写答辩状,不写答辩状也不会影响案件审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写答辩状是原告的权利而不是一个强制性义务。
其次,不能绝对的说一定不要写或一定要写答辩状,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原告在诉状中长篇大论,极尽污蔑造谣之能事,针对这种情况,被告还是应该请律师写一份有力的反驳性答辩状,否则对方长篇大论的谎言有可能对法官形成先入为主的错误判断;如果原告在诉状中轻描淡写笼统叙述,那么被告也最好不要长篇大论,避免言多有失。也可能原告写的很简单,答辩状需要长篇大论痛快淋漓的驳斥,以“吓退’对方的进攻。总之,不能绝对的机械孤立决定写还是不写。一定要根据案情。根据对方诉状的特点,更要对原告的心态要有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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