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续展其著名商标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的
使用该著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低劣,消费者投诉经查实的;
扩大著名商标核定商品使用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警告后拒不改正的;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拼音及组合的;企业因改制、变更原有企业名称或因企业迁址、门牌号码变更等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在产品上标注的商标所有人及地址与注册所有人及地址不符的;
该著名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
被各级工商部门查处过其发生商标侵权行为的;
国泰佳明带来的商标续展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
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
注销其注册商标。
那么发现商标因未续展失效后的先做的一件事应该做什么呢?
当然是立刻重新去申请。如果顺利注册了,那算运气好。如果在你的在先商标失效后已经有别的商标被初步审定或注册,导致你在后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就一定要申请驳回复审,同时努力采取法律措施打掉挡路的引证商标。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一定要,否则在审理期限的压力下,商评委很可能不等引证商标失效就继续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