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对于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不得不重视!那么在增资扩股融资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公司法律顾问为大家分析:
01转增比例不可过高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法律咨询在线专家建议转增比例不可过高,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折旧和税款的计提与调整,否则可能无法通过验资并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将不利于增资扩股的进程,也将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
02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
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及主营业务不能有重大变化。
03优先认缴出资
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04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注意:保证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即法定公积金最高转增比例为75%,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需要根据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作具体分析,以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可以全额转增。
05增资扩股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募股不足问题
依据《公司法》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预期未募足股份将失去承诺的权利,投资人有权撤销所认股份。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募股不足问题,解决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06增资扩股过程中的纳税问题
在以未分配利润及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都会涉及税收的调整。而个人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商法通律师建议这些细节的安排可能许多人都不清楚,最好在增资扩股方案中予以说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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