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年终奖你需要知道的五个问题,接下来商法 通公司法律顾问 为您重点分析
1、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2、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谁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劳动者应举证证明,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义务,比如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年终奖的规定等。劳动者无法有效举证,诉请就难以得到支持,因此工作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单位以实物的方式抵发年终奖,是否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4、离职不发年终奖的规定是否合法?
实物中很多单位规定,发放年终奖之时已经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从公平角度出发,虽然发放年终奖之时劳动者已经离职,但实际上劳动者在该年度内已经做出贡献,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年终奖更为合理。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因此离职不发年终奖的规定在实务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5、年终奖是否应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本质上属于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应当统计在经济补偿计算范围以内,这里为大家推荐的是____________劳动合同 (只要388元)。
微信搜索“商法通” 关注“商法通法律顾问” ----更好得帮您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链接:劳动合同:http://www.blb.com.cn/product/2009020340.html
文章来源:http://www.blb.com.cn/knowledge/2017050936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