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的含义
书号即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全译为:国际标准图书编号)。在书的封底处可见条型码及上面的一串数字,这就是书号。每个书号就相当于公民的身份,一个身份号代表一个人,书号也是这样。一个书号就对应一本书或一套书,没有重复的。

国内的书号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全国各个出版社。在正规书籍的版权页(一般在扉页的反面)还配有CIP(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全译为:在版出版物目录)数据,这是跟书号相配套,二者是国内版图书不可缺少的必要数据。如果没有,只能内部资料,内部资料是不允许定价的,也不允许销售,否则就属于新闻出版总署所定的非法出版物。
目前,国内共有560多家出版社,书号资源主要由这些出版社掌握着。对于合作出版或自费出书的作者而言,要获得书号需要向出版社助销一定量图书或交纳一定数额的出版管理费。

图书出版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适用于已创作出来的书稿,该书稿经过编辑加工就可以出版,这种合同是一般的图书出版合同。另一种适用于尚未创作的书稿,根据出版社的约请,作者和出版社订立合同,然后根据合同创作出一部作品,这种合同是包含约稿条款的图书出版合同。在我国,一些出版社习惯将后一种图书出版合同分解为两个独立的合同,即约稿合同和出版合同,这种作法并不明智。因为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是通过订立出版合同取得的,如果作者在订立约稿合同后与另一家出版社订立出版合同,作者尽管要负违约赔偿责任,但专有出版权有可能由第二家出版社取得。

首先编辑与作者沟通确定选题,也就是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大纲。这里面除了作者提供内容外,编辑也会提供意见,进行内容的调整、大纲的修改等。

其次选题评估,签订约稿合同。选题资料齐全了以后出版社会有一个评估,讨论一下市场前景等,评估通过,编辑即可与作者签订约稿合同了。约稿合同主要约定作品的规模(字数)、交稿时间、付酬方式(注意是出版社付给作者的报酬)。

接着作者开始正常写作,这个过程中编辑要进行田间管理,也就是就作者已写的部分与作者沟通是否有问题,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