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非法集资活动设计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在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中,非法集资行为高发,下面由法律咨询在线专家为您讲解: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非法集资应具有以下特征:
1、未经批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募集:(1)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2)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资本回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企业法律顾问认为:虽然司法解释中说明的较为清楚,但在实践中遇到类似事件,争议却依旧很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公开性难以判断:
司法解释看上去说得很全面,但落实到具体的案例中,有时候就很难判断。
朋友的朋友算不算不特定对象?亲戚的亲戚算不算不特定对象?
朋友圈是不是公开场合?在朋友圈宣传算不算向社会公开宣传?
这些都有争议。
(二)怎样算用资本回报资本?
现行司法解释罗列了十种情况并设置了兜底条款,但真正的实践是非常复杂的。
举个例子,《司法解释》第二条提到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真实生活中,养猪企业判断今年猪肉价格会上涨,因此决定扩大生产规模,可是他们又招不到充足的工人,所以和附近农户约定,以200元一只的价格卖给农户猪仔,一年后再按照20元每斤收购这些猪。
这一行为满足未经批准、公开募集的标准,那它是不是以资本回报资本呢?养猪企业的所做并不属于资本回报,付出金钱回报的是农户的劳动。
但是与之类比,黑龙江蚁力神案件,企业一箱蚂蚁一万元卖给农户,承诺农户养殖到期后以贰万元价格回购。那这个案件怎么就被定为非法集资了呢?
免费法律咨询小编认为在这一案件中,多给农户的钱是用来回报农户的劳动的吗?箱子是封闭的,农户需要做什么?把所谓的蚁箱搬回去,每天浇点水。这样看就可以发现,所谓的蚂蚁养殖就是一个幌子,其目的就是为了收取农户的一万元款项。
从这两个例子就会发现,什么是资本回报,什么是一般经营活动,在实践中的判断是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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