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的奖励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补标准:企业入库当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入库补助额,补助额不足30万的企业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补助。
(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奖补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是指已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SHOU)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出库当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出库补助额,补助额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的企业按300万元补助。
(三)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奖补和出库奖补。

哪些情况下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JI)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
一、2016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2016年高企评审工作共3批次。
二、2016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止受理的时间:
首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2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6日下午5点。
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下午5点。
第三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5点。
一、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分两批集中受理
二、2015年东莞市认定截止受理的时间:
首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注册登记及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1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下午5点。
第二批: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政务平台”注册登记及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至东莞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6月11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下午5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