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家品牌策划公司的最大股东,由于在处事原则上与另两位股东产生分歧,于2017年3月口头提出退出,但并未办理任何股份变更行为。原公司拖欠工资,社保,报销三项费用,不予发放,并对本人屏蔽公司账户的财务信息,并私自建立小金库,将客户打款进入小金库,逃税漏税。 咨询,如何拿回拖欠款?如何制裁这类财务混乱的公司?
法律咨询服务律师分析
1、首先,你虽然与另外两位股东达成退股的意思一致,但是你并没有正式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对外你仍然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其次,你提到的其他股东存在的“并私自建立小金库,将客户打款进入小金库,逃税漏税”这一系列的行为分别涉嫌侵占罪,以及违反我国税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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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针对你想要退出该公司的想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你可以通过股权的内部或外部转让以及赠与的方式实现退出。
2、建议你可以先与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先行协商,接手你的股权,然后你可以同时提出要求其他两位股东如数支付属于你的股权折价款,同时与对方签订一份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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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是另外两位股东不同意,你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具体方式详见下述法条。
若是对方不愿意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在搜集好充足的证据后,你完全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维权,而不需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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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以帮助你顺利维权。
注意:我们之所以建议你尽快退出公司,是因为该公司既然涉嫌这些违法违规,你作为股东届时难免会被卷入其中,及时退出于你有利。
4、还有就是针对其他股东的违法行为,建议你可以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将其违法行为曝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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