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职业打假人泛滥,不仅仅我们一个,了解到碰到的卖家也很多,就是最近几个月。我是同时碰到两个了我是日本代购现货的,一个是淘宝线上直接说第97条没有中文标签,又说食安法第148条按照这个依法赔偿。目前申请退款不退货,理由为三无产品。线上急着要我回复他。已经有法律咨询服务律师分析
1、进口食品销售是需要贴中文标签的,你没有贴中文标签是你的过错。
2、但是没有贴标签,不能成为职业打假人索要赔偿的依据。
第二个,是我直接接到工商局电话,有人投诉也是无中文标签的一事。此买家,在店铺10月份购买过一笔1000多的且已经交易成功了,第二次11月同样的三款产品购买了1000多且聊天说了 觉得吃的不错,继续购买,要求今天发货核对过正确收货信息等。 他投诉我两款酵素产品,属于日本健康食品,包装上是营养机能食品,添加的灵芝,辅酶Q10,昆布是不能添加的。这个我不懂,这些不都是好东西吗?且没有中文标签。此买家明显是知道没有中文标签的,并且没有造成他的损害伤害,要求退款赔偿。想问一下在线法律顾问合理吗?
工商局已经收集我们的关税单,进货小票等。想问下律师给个明路。我是觉得如果我妥协赔偿他了,他就会搞下一个,社会就会没完没了,浪费国家资源,浪费执法人的时间,不去真正去打假打击小作坊,天天帮你们这些披着正义的打假人索要巨额赔偿。可能后续他会起诉我,但是我是一型糖尿病,需要一直注射胰岛素,我也没办法奔波到外地跟他打官司,当法院传票给我时,我以身体的理由能不能申请到管辖到我所在地区。有没有胜算?
律师分析
1、根据你的描述,进口食品销售是需要贴中文标签的,你没有贴中文标签是你的过错,你可能会面临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2、还有对方既然是职业的打假人,对方指出你销售的食品添加了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成分,若对方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的话(入如权威的检验报告),你还是得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3-10倍的赔偿;
3、还有就是你提出的想要更改管辖权的问题,对方法院有管辖权,且已经立案管辖了的话,你提出的理由并不足以让法院变更管辖权,这里推荐的是____________答辩状(仅需288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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