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实施和执行的“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COC)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
实施的标准规定:凡出口到坦桑尼亚的产品,皆需办理坦桑尼亚PVOC,到港之后凭COC清关,方可在坦桑尼亚国内市场流通。
坦桑尼亚COC的目的:
1) 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 保证当地国内消费者、生产商、环境及公共安全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
3) 限制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进口产品进入当地国内市场;
4) 提高符合标准产品的当地市场竞争力;
5) 坦桑尼亚标准局(Tanzania Bureau of Standards,缩写:TBS)直接授权办理坦桑尼亚COC,帮助出口坦桑尼亚的出口商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COC。
办理流程:
模式A:产品登记、验货——针对频繁出口产品的出口商
模式A产品登记程序如下:
a. 产品登记
出口商提交产品登记申请表至PVoC国家办公室
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登记申请资料
b. 登记产品的程序
提交申请表(RFC)
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执行随机的大货抽样测试
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模式B–产品注册——仅适用于生产商
申请坦桑尼亚COC/PVOC的流程:
a、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装箱单、产品检测报告、PVOC申请表
b、资料审核
c、资料审核通过后,安排检验日期
d、检验通过后,客户提供最终商业发票、装箱单,安排出证
如需了解检测费用,请随时与我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017519012
Q Q:22242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