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附以下文件:
(1)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2)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3)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时,如项目需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出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4)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
国家发改委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条件是:
(1)符合国家利用国外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
(2)符合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3)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4)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落实;
(5)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初步承诺。
以上便是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要具备的内容,另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直接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5、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申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条件是什么?
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主要方向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如:装备制造业振兴,电子信息、日用电器、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及精细化工发展,优质金属材料、新型建材及非金属材料升级,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的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2)领导班子素质较高,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并富有创新意识;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4)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5)申报的项目能够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成效显著;
(6)项目资金落实;
(7)其他应具备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