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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煤安认证 矿用安全标志MA认证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 价 格: 面议 / 1
  • 供 应 地:浙江省温州市
  • 发布公司:乐清市恒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产品型号:MA
  • 品 牌:恒博
  • 发布日期:2015/9/10 22:32:38
  • 联系人QQ:90971898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能力。

(二)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三)具备所申办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

(五)具有满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

(六)其他有关条件。

 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保证安全性能,经过必要的安全评估、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四)有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

 申请人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应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规定,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

(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侵权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检验样品为申请人生产,承担由于提交虚假信息及产品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积极配合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相关工作自觉接受安全标志监督检查。

(五)严格按照通过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产品的生产,正确加施产品安全标志标识,承担因不严格执行技术文件或擅自变更技术文件引发的相关责任。

(六)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因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缺陷引发事故带来的相关责任。

(七)承担安全标志申办及监督管理的相关费用。

 申请产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被最终裁定或判决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被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被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立案的产品。

(二)未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

 

 如果有疑问请联系下方电话

 

           全国24小时咨询热线:137 3638 3515    QQ:909718984

                认证咨询专家:梁老师(全国均可快递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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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恒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老师(经理)

手机:13736383515

邮箱:909718984@qq.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乐清市柳市镇长虹大厦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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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防爆认证 煤安标志 生产许可证 ATEX IECEX Ex MA KA 矿安标志 QS认证 ISO 认证代理 矿用安全标志认证 MA标志认证代理 防爆认证办理 代办生产许可证
  • 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