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口调味香料应该怎么报关厦门进口调味香料应该怎么报关
联系人:宋女士 M:156.050.218.03(微信) T:0592.806.10.01 Q:162.53.39.172
一、食品添加剂进口单据审理 货物到港前,需要提供以下单证的正本:
1. 进口商业**;
2. 详细装箱单(具体柜号对应的食品添加剂各种种类的箱数,按品名、年份等区分);
3. 进口购销合同;
4. 原证明;
5. 原产地卫生证;
6. 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
7. 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
8. 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清关单证(清关/报检委托书,提货证明:2份)。
注意: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
进口清关报检: 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报检、清关手续,5-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
报检部分:报检时需提供、卫生**、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
二、首次进口还需提供:
1. 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
2. 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
3. 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
4. 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标签审核。
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添加剂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正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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