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5-07-23
? 招 标编号:
? 招 标编码:CBL_20150723_16341632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甘肃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 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GJ150721368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kuan,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兰轨交招施〔2015〕1号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4工程概况: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站间距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各一座、主变电站两座等。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采用110kV/35kV供电方式,设置两座主变电站,每座主变电站引入两路独立110kV电源供电。
西客站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现兰石集团院内。总占地面积4008㎡,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东岗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岗车辆段内。该场地目前为兰州东部酒钢主厂区,省供销合作储运总公司东岗库区以东,陇海铁路以西,东岗东路以南。总占地面积4008㎡,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西客站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彭家坪330kV变电站和110kV龚家湾变电站。其中彭家坪330kV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2.181公里,电缆4.43公里;110kV龚家湾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长度5.004公里,电缆3.878公里。
东岗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和祁家坡110kV变电站。其中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线路架空线路新建5.104公里;电缆线路0.26公里;祁家坡110kV变电站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约9.5公里,电缆线路约1.7公里。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2.6招 标范围:
西客站主变电站、东岗主变电站及其外部电源的土建和安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 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投资概算:约1.9亿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3.1.1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 证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 具备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 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专业岗位 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资 质。
3.1.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 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1.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5年 7 月 22 日 20 时至2015年 7 月 29 日 2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时间: 2015年 7 月 22 日 20 时至2015年 7 月 29 日 2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5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