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人民政府环境整治工程招 标公告
2015-04-28
招 标编号:
招 标编码:CBL_20150428_14367080
开标时间:2015-05-2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 标项目编号:CEITCL-JLJ-CZGC-150439/CEITCL-JLJ-CZFW-150440
一、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人民政府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红旗路南段道路改造项目(全长540.524米,宽6米,人行道及排水边沟改造等);红旗路北段道路景观绿化项目(全长4000米,宽8米,两侧道路绿化等);校园路路灯项目(全长673.624米,宽4米,路灯新装等);红卫至孤店子街里路路灯项目(全长1434.034米,宽6米, ,路灯新装等);外墙立面粉刷项目(粉刷墙壁、外墙保温、牌匾更换、铁丝网围蓝);街里路道路改造项目(全长640米,宽6米,人行道及排水边沟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 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3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11日,共1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规模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与本招 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或相关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 证书以上资 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
3.5各投标人须自行到检察院办理投标单位、法人及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 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 质 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 证、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类似工程经验 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拟派本项目部的项目经理 证或建造师注册 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购买招 标文件。
4.2工程招 标文件售价:施工1000元,监理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 证金或投标保 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施工:肆万元整;监理:伍仟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 标人另行组织招 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 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