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东港塘头南溪山建筑石料矿开采项目招标公告
2015-05-27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27_104367940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浙江省
东港塘头南溪山建筑石料矿开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塘头南溪山建筑石料矿开采项目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资[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塘头村
2.2工程概况:矿区位于舟山市普陀城区东港街道塘头村。矿区自西向东分为三个矿段,开采深度为北部Ⅰ矿段自+272米至+80米标高(1980西安坐标),中部Ⅱ矿段自+362米至+90米标高,南部Ⅲ矿段开采深度自+220米至+90米标高。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建筑用石料507.17万立方米(1318.6万吨),生产规模240万吨/年。
2.3承包底价:20880万元
2.4承包保 证金:不低于6000万元
2.5经营年限:6年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石料矿开采经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具有矿山承包经营及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施工能力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或爆po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po作业单位许可 证(营业性)一级 证书、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核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证。市外施工企业未办理进舟登记手册的,须在开标前办妥进舟登记手册。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可采用联合体投标。
3.2施工项目经理资 质:具有矿山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采矿类或爆po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po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 证。
3.4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7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