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苗山4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5-07
招标编号:FD-2015-146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457317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受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山东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苗山4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FD-2015-14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工程监理:光伏电站、综合楼、升压站、送出线路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的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及调试等进行全面监理。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山东省莱芜市。
服务期:2015年5月-2015年11月。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 质要求: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
3、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必须提供合同等业绩 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年龄60岁以下,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监理项目无重大安全和质量问题;
6、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5年5月7日(含当日)起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 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 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 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 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 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并向财务确认标书费已到账的信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所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投标人收到邮件后应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均为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如本项目为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接收新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13:00至15:00 (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