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蒙古杭锦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氧化风机招标公告
2015-04-20 .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4-SB078
招标编码:CBL_20150420_16935672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杭锦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离心氧化风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刘建军 15201356317
三、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内蒙古杭锦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离心氧化风机设备。
项目性质:EPC总承包工程
交货地址:内蒙古杭锦
交货时间:2015年8月10日
采购数量:Q=3718Nm3/h,P= 90KPa,3台,2运一备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内蒙古杭锦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离心氧化风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 质条件:
5.1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代理商,应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制造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脱硫项目总数量为6台(套)及以上离心风机使用并成功商业运行二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成功代理3个及以上脱硫项目总数量为6台(套)及以上离心风机使用并成功商业运行二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5.4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质量保 证体系(有效期内)认 证 证书。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4月20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 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