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台北市出台《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并为此成立资源回收管理会。《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发挥社区、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洁队)和信托的作用,社区组建资源回收互助组织推动家庭垃圾分类、回收和预处理,回收商建立的回收系统,政府承担定时、定点、定线收运,信托向回收体系注入资金推动社区、回收商和地方政府清洁队严格执行资源回收制度。
市工商行政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实施监管,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市城市管理综合局按照职权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清理整顿。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致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是我们在注意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注意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可以说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将促进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我国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后发优势。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这在我们国家还是头次,彰显出这项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