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纤维素
本品为甲基醚纤维素。按干燥品计算,含甲氧基(-OCH3)应为27.0%~32.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 本品在水中溶胀成澄清或微浑浊的胶状溶液;在无水乙醇、或中不溶。 【鉴别】(1)取本品1g,加沸水100ml,搅拌均匀,置冰浴中冷却至形成均匀澄清或微浑浊的溶液,取该溶液适量,置试管中,沿试管壁缓缓加0.035%蒽酮的硫酸溶液2ml,放置,在两液界面处显蓝绿色环。 (2) 取鉴别(1)项下的溶液适量,加热,溶液产生雾状或片状沉淀,冷却后,沉淀溶解。 (3) 取鉴别(1)项下的溶液适量,倾倒在玻璃板上,俟水分蒸发后,形成一层有韧性的膜。 (4) 取鉴别(1)项下的溶液0.1ml,加硫酸溶液(9→10)9ml,振摇,置沸水浴中加热3分钟,迅速置冰浴中冷却,加0.2%茚三酮溶液0.6ml,在25℃放置,溶液呈红色,100分钟内不变紫色。 (5) 取鉴别(1)项下的溶液50ml,置盛有水50ml的烧杯中,将温度计浸入溶液,搅拌并以每分钟2~5℃速度加热升温,溶液出现浑浊的温度不得低于5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1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甲氧基 取本品,精密称定,照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通则0712)测定,如釆用第一法(气相色谱法),供试品的制备温度应为140℃±2℃,其余同法操作。 【类别】药用辅料,黏合剂和助悬剂等。 【贮藏】密闭保存。 【标示】以mPa?s或Pa?s为单位标明黏度。
本公司经营:药用糊精,淀粉,微晶纤维素,药用明胶、药用蔗糖、吐温80泊洛沙姆、乳膏基质、药用淀粉、药用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可溶性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乙二醇(PEG)系列、二氧化硅、十八醇、十六醇、预交化淀粉、微晶纤维素、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三氯蔗糖,麝香草酚药用蜂蜜,阿斯帕坦,二甲硅油,蜂蜡,甘油,固体石蜡,滑石粉,海藻酸钠,黄原胶,活性炭,聚乙烯醇系列,卡波姆,泊洛沙姆等等药用辅料;苯甲酸,苯甲酸钠,鱼肝油,苯扎溴铵,聚维酮碘,氯化钠,氯化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