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5-12-09
招标编号:YSD_B_QT/ QTⅠ_FW/JL_002
招标编码:CBL_20151209_19670727
开标时间:2015-12-30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已由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内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属新疆准东风电规划区。拟建风电场区域场地开阔,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低,呈条状马鞍形。该地区植被稀疏,主要为荒漠植被。本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
2.2招标范围:
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外送线路)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建设工期:
2016年10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
2.4服务期限:
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日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资质应为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应有3个及以上已完成的49.5MW风电场施工监理业绩(合同为准)。
3.3本工程需要配备全职总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含8年,下同),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近三年作为总监监理过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本项目配备设备工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本项目配备土建工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
3.4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监理项目无重大安全和质量问题;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无因不良行为受到过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登记许可 证。
3.8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批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取得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购买。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购买标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3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