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潮河、甜水河北线应急调水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17
招标编号:SDSITC-01152411
招标编码:CBL_20151217_1986669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受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潮河、甜水河北线应急调水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01152411
2、项目名称:潮河、甜水河北线应急调水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韩家庄水库支线及合线球墨铸铁管件、弯头、三通;
第二标段:桑行水库支线球墨铸铁管件、弯头、三通;
第三标段:阀门等配套设备;
第四标段:水泵等泵站成套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 1293.47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71.87万元,第二标段 553.06万元,第三标段 185.68 万元,第四标段 182.86 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
5.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其他币种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5.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ISO14001、GB/T28001三项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5.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球墨铸铁管(DN600及以上口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未注明有效期限的,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
5.7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给水管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须包含DN600及以上口径球墨铸铁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9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10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
5.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其他币种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5.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ISO14001、GB/T28001三项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5.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球墨铸铁管(DN600及以上口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未注明有效期限的,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
5.7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给水管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须包含DN600及以上口径球墨铸铁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9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10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
5.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其他币种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5.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ISO14001、GB/T28001三项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5.5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6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系统阀门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须包含DN600及以上口径的阀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8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9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其他币种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5.3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泵站、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4投标人至少须通过ISO9001、ISO14001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发售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发售(节假日除外)。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9时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里备案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