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牡丹江大桥改造建设项目旧桥加固和大桥装饰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17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17_1987013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386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300G15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大桥改造建设项目"是牡丹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旧桥加固和大桥装饰等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大桥改造建设项目旧桥加固和大桥装饰等附属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三条路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评审施工图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03857587.68元(其中旧桥加固10872107.11元,大桥装饰78832929.29元)
2.5项目概况:旧桥加固、大桥装饰、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6年01月10日-2016年09月20日,共254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2年12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提供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投标前3年内必须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业绩(旧桥加固和大桥装饰),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中须明确注明拟提供业绩的合同价格、施工内容等)。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提供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安全员(3人)的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以及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以上所有拟派人员均需具备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市企业须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投标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4.3凡通过上述备案者,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6:00时)提供加盖投标备案章后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里备案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