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由于这些气体都是在大气层中自然存在,且来源丰富,因此它对大气层臭氧没有损耗(臭氧耗损潜能值ODP=0),也不会对地球的“温室效应”产生影响,更不会产生具有长久影响大气寿命的化学物质。混合气体无毒、无色、无味、无腐蚀性及不导电,既不支持燃烧,又不与大部分物质产生反应。以环保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灭火剂。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机理属于物理灭火方式。混合气体释放后把氧气浓度降低到它不能支持燃烧来扑灭火灾。通常防护区空气中含有21%的氧气和小于1%的二氧化碳。当防护区中氧气降至15%以下时,大部分可燃物将停止燃烧。混合气体能把防护区氧气降至12.5%,同时又把二氧化碳升至4%。二氧化碳比例的提高,加快人的呼吸速率和吸收氧气的能力,从而来补尝环境气氛中氧气的较低浓度。灭火系统中灭火设计浓度不大于43%时,该系统对人体是安全无害的。

自动控制方式
本灭火控制器配有感烟火灾探测器和定温式感温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上有控制方式选择锁,当将其置于“自动”位置时,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警声光信号,通知有异常情况发生,而不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如确需启动灭火装置灭火时,可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当两种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发出火灾声、光信号,通知有火灾发生,有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即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阀,启动气体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在报警过程中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装置,可按下保护区外的或控制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停止按扭”,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一)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 ㎡,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二)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