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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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 应 地:湖北省武汉市
- 发布公司:广州运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产品型号:PCL-4,PCL-8,PCL-16,PCL-24
- 品 牌:
- 发布日期:2016/4/14 14:35:44
- 联系人QQ:475570765

详细说明
泡沫产生器,又称空气泡沫产生器、泡沫发生器、泡沫产生器,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油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当泡沫消防车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形成空气泡沫,扑灭油类火灾。
供货时其喷管组只包括法兰、垫片、紧固件等,而喷管、弯头由用户自购并自行加工配制成喷管组。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安装时罩板朝下,不宜侧装。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在储罐壁的开孔,应保证储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够的空间,储存液体的液面要低于产生器进口,应在储存液面线以下,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技术参数
泡沫产生器一般有四种型号:PC-4,PC-8,PC-16,PC-24。PCL-4,PCL-8,PCL-16,PCL-24
1、 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① 型号 PC-4:工作压力为0.5MPa时,混全液为4升/秒,泡沫发生量为25升
② 型号 PC-8:工作压力为0.5MPa时,混全液为8升/秒,泡沫发生量为50升
③ 型号 PC-16:工作压力为0.5MPa时,混全液为16升/秒,泡沫发生量为100升
④ 型号PC-24:工作压力为0.5MPa时,混全液为24升/秒,泡沫发生量为150升
2、 工作压力范围0.2-0.5MPa。
3、 玻璃片在0.1-0.2MPa压力下被冲破。
使用说明
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易碎裂痕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
5、导板安装在贮罐内壁上,保证泡沫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6、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管孔径不得小于D所规定的尺寸。
本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专业泡沫灭火系统及泡沫灭火剂生产的厂家,公司是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认证,省公安消防总队定点生产消防泡沫设备和泡沫灭火剂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本公司长期服务于泡沫设备和泡沫设计的高科技前沿阵地,专业从事于企业,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的消防产品提供。本公司本着追求卓越,永远超越的企业精神,为众多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伟大的贡献。
公司系列产品均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权威检验,并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我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贮罐);高倍数泡沫发生器、中倍数泡沫发生器、低倍数泡沫产生器;高倍数、蛋白、氟蛋白、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移动式泡沫推车;泡沫枪、泡沫炮、泡沫-水两用炮、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泡沫消火栓箱和大空间自动射水灭火装置、大空间红外智能炮等相关产品。本公司高、中、低倍数泡沫发生器和泡沫灭火剂是目前国内生产技术全面、产品较为齐全的生产厂家,公司产品经公安消防部指定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测试鉴定为安全合格产品。产品无毒、无味、无污染的特性,已鉴定为环保产品。我公司已通过了GB/T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公司还相继开发出了PFD-160型电动防爆高倍数泡沫发生器,PFS-4型水轮式高倍泡沫发生器,PZ-3、PZ-6中倍泡沫发生器,PC-4至24低倍泡沫发生器,和系列型泡沫枪、泡沫炮。
采用我司产品的工程项目和相关单位有:华中石油武汉大庄油库、沪蓉西高速公路遂道、广梅汕铁路、武汉武钢焦化厂、广州南沙油库、武汉光谷国际广场、武汉葛洲坝国际广场、武汉电视台广电大楼、武汉二七路航天双龙、中国石油荆州金源油库、广州本田、箭牌糖果(广州)香精仓库、东莞九丰能源、宜昌稻花香酒厂、宜昌三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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