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方法
固体废物处置是指最终处置或安全处置,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是解决固体废物的归宿问题。一些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和利用,总还会有部分残渣存在,而且很难再加以利用,这些残渣可能又富集了大量有毒有害成分;还有些固体废物,目前尚无法利用,它们都将长期地保留在环境中,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为了控制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进行最终处置,使之最大限度地与生物圈隔离。
以往,“处置”是指无控地“将固体废物排放、堆积、注入、倾倒、泄入任意的土地上或水体中,使这些废物进入环境”,很少考虑其长期的不利影响。随着环境法规的完善,向水体倾倒和露天堆弃等无控处置被严格禁止,故今天所说的“处置”是指“安全处置”。
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包括海洋处置和陆地处置两大类。
(1)海洋处置:海洋处置主要分海洋倾倒与远洋焚烧两种方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保护环境生态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和总体环境意识的提高,海洋处置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2)陆地处置: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工程库或贮留池贮存、土地填埋以及深井灌注几种。其中土地填埋法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
固废处理好氧堆肥原理:好氧堆肥是在有氧条件下,依靠好氧微生物的作用把有机固体废物腐殖化的过程。
影响堆肥的因素:⑴化学因素①C/N②O2③营养平衡④PH值⑵物理因素①温度②颗粒尺寸③含水率⑶生物因素
有机物的厌氧发酵过程主要经过液化(水解)﹑酸化(包括酸化前阶段﹑酸化后阶段)及气化三个阶段。


我国固体处理废物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摘要:根据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和污染治理方面的现状,围绕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热点和难点,在与国外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的优先发展方向。
关键词: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优先发展方向
12005-2006年全国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现状
《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表明,2005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4亿吨,比上年增加12.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654.7万吨,比上年减少6.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7.7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6.1%,与上年基本持平。2005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简称《固废法》),在固体废物防治制度上有了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强化政府的污染防治责任;防止过度包装污染环境;要求防治农村固体废物的污染;改革固体废物的进口管理方式;明确固体废物产生者发生终止、变更时的责任;完善危险废物的管理措施;并对限期治理制度做出了重大变革。该法为固体废物学科在新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