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大纲咨询评价时间为2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咨询评价时间为5个工作日,污染管理设计计划咨询评价时间为2个工作日,如需召开专家评审会,上述工作时间一概为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应严厉依照《通知》规则的收费规范,不得随意调高或压低评价费用,环评项目担任人必需是注册环评师。
拜托咨询评价单位应在项目评价期间交齐评价费用。
本公告自2007年
1 月1 日起正式开端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
2、审批程序
(1)与有关审批部门联合踏勘项目现场。
(2)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审批
(3) 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
3、审批要件(需要材料)
(1)建设单位提出环保审批申请。
(2)立项批准文件。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东莞排污许可证办理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东莞排污许可证办理受理范围
全市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