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处理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跨省际流入的病死畜禽,由农业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调查;省域内跨市(地)、县(市)流入的,由省级政府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调查。在完成调查并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后,要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对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为有效预防、控制动物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国家要求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目前,国内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主要是焚烧和填埋,对环境污染较大。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病死畜禽经加工后还是流向了市场,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对病死畜禽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我公司经过多年研究,从最早的湿化到现在农业部推广的干化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其工艺是将病死畜禽经过高温、高压化制灭菌后(热蒸汽不直接接触化制的肉尸,而循环于夹层中),脱去脂肪和水,然后干燥粉碎做成有机肥,油脂可以用作化工原料,变废为宝。其工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这一难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向广大群众普及科学养殖和防疫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产品的危害性。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和媒体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