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天清佳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潜心于环保事业, 专注于研发和制造各种环保设备,专业生产各类工业废气净化器、有机废气VOCs净化器、餐饮油烟净化器、工业油烟净化器、工业油雾净化器等。
我们生产的废气净化器各类有:等离子光解废气除臭净化器、紫外光触媒废气除臭净化器、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光催化高能离子除臭机、工业静电式油雾净化器等等;这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治理VOC有机废气、恶臭废气、腐臭废气、喷漆废气、喷涂废气、印染废气、塑胶废气、皮革废气、烟草废气、纺织定型废气、包装印刷废气、制药废气、油墨废气、油雾废气、工业油烟废气、沥青废气、垃圾污水臭气等等等,涉及各个行业、企业、工厂等各类型废气治理净化。

1. UV紫外线光解区: 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改变恶臭气体,如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四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再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恶臭气体及其它感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有机恶嗅气体首先通过本区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恶臭气体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恶臭气体物质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裂解恶臭气体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 2. 等离子分解区: 采用了独特的吸附-分解-碳化工艺技术设计,无需再生处理原料,无需专人负责,不产生二次污染。采用脉冲高压高频等离子体电源和齿板放电装置,使其产生高强度、高浓度、高电能的活性自由基,在毫秒级的时间内,瞬间对经过UV紫外线光解区进入等离子分解区的气体内残留的有害废气分子进行氧化还原反应,将废气中的污染物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及易处理的物质。利用催化氧化剂的强氧化性和高吸附性,持续地对等离子体未处理尽的污染物和生成的物质进行催化氧化反应,使有害废气经多级净化后最终达标排放。

产品性能综述: 1.优质材料制造,防火性能采用开关,电源,电路三重自动保护; 2.体积小,自重轻,结构紧凑,工艺成熟; 3.投资少,运行成本低; 4.无需预处理,适应性强,安全稳定,维护方便,使用寿命长; 5.高效除恶臭,一次性净化效率高,能同时净化多种污染物,且净化效率高,无需添加任何物质,无二次污染; 6.环保高科技专利产品。 适用范围: 喷漆车间、油墨印刷、喷涂车间、化工、医药、橡胶、食品、印染、酿造、造纸、炼油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产生的有毒有害恶臭废气体。
废气处理设备:酸雾净化塔、酸雾净化设备、有机废气处理、活性碳纤维净化有机尾气(回收有机溶剂),除尘设备,厨房油烟净化,粉尘处理,燃油废气处理,锅炉废气处理,发电机尾气处理,喷漆废气处理、有机无机废气处理,除苯除臭工程等; 天清佳远环保系列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采用了独特的吸附-分解-碳化新工艺技术设计,采用标准模块设计等优点,是一种干法处理有机废气的净化设备。它改变了使用活性碳材料的工艺技术,无需再生处理原料,无需专人负责,不产生二次污染,更换及维护保养方便(可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更换维护操作).WEKDLZ-型系列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产品,无需增大抽风设备风阻小,安装简便,可根据客户现场环境要求分组制造,方便运输及安装。设备结构紧凑,投资低,操作方便,产品采用标准型材料制造,或采用全不锈钢材料制造,处理风量有6000-60000m3/h,以上是目前处理工业有机废气污染的先进设备。
随着我们环保设备的不断推陈出新和广泛应用,为全球大气污染净化治理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承“追求绿色时尚,走向绿色文明”的理念,孜孜不倦地为中国的环保节能事业而奋斗不息!
废气在风机牵引力的作用下进入 新型高效旋流填料环保过滤芯,废气与旋流板高速旋转的液体充分混合吸收,在填料层的上端,螺旋喷头喷出的吸收液均匀公布在填料上,由于填料的合理设计,废气浸透在填料的时间较长,废气与与吸收液在填料表面有充分的接触面和化学反应时间,导致废气全部吸收液,从而达到废气净化的目的,吸收液可循环使用,吸收液根据污染物性质专业配制。
佛山市天清佳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潜心于环保事业, 专注于研发和制造各种环保设备,专业生产各类工业废气净化器、有机废气VOCs净化器、餐饮油烟净化器、工业油烟净化器、工业油雾净化器等。
我们生产的废气净化器各类有:等离子光解废气除臭净化器、紫外光触媒废气除臭净化器、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光催化高能离子除臭机、工业静电式油雾净化器等等;这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治理VOC有机废气、恶臭废气、腐臭废气、喷漆废气、喷涂废气、印染废气、塑胶废气、皮革废气、烟草废气、纺织定型废气、包装印刷废气、制药废气、油墨废气、油雾废气、工业油烟废气、沥青废气、垃圾污水臭气等等等,涉及各个行业、企业、工厂等各类型废气治理净化。

在喷涂行业,对VOCs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以三苯代替VOCs,认为没有三苯排放或三苯排放达标即可,另一个是认为采用水性涂料无VOCs排放。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和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对VOC的定义是,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实际上,从环保出发,VOCs的定义分为二类,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VOCs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在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虽然没有对VOCs排放做直接规定,但实际通过对非甲烷总烃指标对VOCs的排放做了总量限制,同时又对苯、甲苯、二甲苯等做了规定。非甲烷总烃(NMHC)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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