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的温度涉及面较广,有蒸发温度 te、 吸气温度 ts、 冷凝温度tc、排气温度td等。对制冷系统的运行工况起决定作用的是蒸发温度 te和冷凝温度tc。
蒸发温度 te
液体制冷剂在蒸发器内沸腾气化的温度。te无法直接检测,只有通过检测对应的蒸发压力而获得其蒸发温度。
冷凝温度tc
制冷剂的过热蒸汽在冷凝器内放热后凝结为液体时的温度。冷凝温度不能直接检测。通过检测其对应的冷凝压力。冷凝温度高,其冷凝压力相对升高,它们互相对应。冷凝温度超高,机组负荷重,电动机超载,于运行不利,其制冷量相应下降,耗功率上升。



1、仪表必须垂直:安装时应使用17mm扳手旋紧,不应强扭表壳;运输时应避免碰撞;
2、仪表使用宜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5~55℃;
3、使用工作环境振动频率<25HZ,振幅不大于1mm;
4、使用中因环境温度过高,仪表指示值不回零位或出现示值超差,可将表壳上部密封橡胶塞剪开,使仪表内腔与大气相通即可;
5、仪表使用范围,应在上限的1/3~2/3之间;
6、在测量腐蚀性介质、可能结晶的介质、粘度较大的介质应加隔离装置;
7、仪表应经常进行检定(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
8、仪表自出厂之日起,半年内若在正常保管使用条件下发现因制造质量不良失效或损坏时,由该公司负责修理或调换;
测量范围的确定为了保证弹性元件能在弹性变形的安全范围内可靠地工作,在选择压力表量程时,必须根据被测压力的大小和压力变化的快慢,留有足够的余地,因此,压力表的上限值应该高于工艺生产中可能的大压力值。根据“化工自控设计技术规定”,在测量稳定压力时,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测量上限值的2/3;测量脉动压力时,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测量上限值的1/2;测量高压时,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测量上限值的3/5。一般被测压力的值应不低于仪表测量上限值的1/3。从而保证仪表的输出量与输人量之间的线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