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古建筑的悲惨生活频频曝光:或衰落荒废,无人问津;或人为破坏,面目全非;或虽曾修缮,却门可罗雀。 尽管古建筑保护的话题时有提及,一些古建筑的境况也在人们的重视和努力下得到改善,然而,对其保护和再利用仍道远。
我国的建筑遗产存量十分庞大,而活化利用工作才刚刚开始。”副部长、励小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一部分由政府投入经费进行保护修缮的建筑遗产,往往陷入修缮—空置—衰败—再维修的怪圈,仅仅是‘冻结式保护’;而一些热门的建筑遗产却被过度利用,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更有甚者,将国有建筑遗产出租出去,变为私人会所,改变了公共资源的性质。”

古建筑施工材料特点:以木为主,结合土、砖、石。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符合生态原则。结构特点:以抬梁式和穿斗式两种结构形式为主。充分发挥材料性能和特点,例如米结构的韧性,利于抗风、抗震。木结构体系的优点很多,如维护结构与支撑结构相分离,抗震性能较高,取材方便,施工速度快等等。同时木结构也有很多缺点,易遭受火灾,白蚁侵蚀,雨水腐蚀相比砖石建筑维持时间不长,成材的木料由于施工量的增加而紧缺,梁架体系较难实现复杂的建筑空间等。

古建筑工程的维修,根据其残损程度和工程性质,一般分为以下5种类型
1、保护性建筑与构筑物工程:为了保护不可移动文物而附加的排水防洪堤坝、防雨房、亭或窟檐等安全设施,应与文物本身及环境风貌相协调。附加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按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施工。
2、重点修缮工程:古建筑施工工程进行较全面和较大规模的修缮,必须事先做好勘察测绘、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科学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古建筑施工工程设计要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并提出“修缮工程申请书”,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