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病房的设置要求
负压隔离病房适用于禽流感、SARS、肺结核等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建议医院在ICU病房中设置至少一间负压洁净病房,以便将个别传染病人与其他病人分开救治,增加病房使用的灵活性。负压病房采用送风加全排风,不设回风的形式,使该病房的传染源不会通过空气传播到相邻病房。对负压室的排风系统应加强过滤处理,避免室内产生的传染源污染外界环境,如在排风系统上增加亚高效过滤器,选定排风出口的位置要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等。
(1)负压病房应由缓冲间、病室和卫生间组成。病室室内压力相对于大气压应为-30Pa;无前室或气锁的病房,则为-15Pa。医护人员通过缓冲间进入病室。缓冲间包括前室或气闸室、更衣室,能有效防止压差的丧失,同时也阻止在门打开时污染空气流出病室。医护人员在进入病室前可在无污染的环境下穿上隔离服,离开病房前将受污染的隔离服脱下。收治疑似病人的病室应设置单张病床,收治确诊病人的病室可设置2张或多张病床。病室内应设置氧气、吸引等床头治。疗设施的接口装置(或留有放置氧气瓶和吸引器的空间)及呼叫、对讲设施;床边有足够放置床边X光机、呼吸机等设备的空间,并留有医护人员抢救病人的操作空间。卫生间内应设坐便器、带坐位的沐浴器(或留有坐椅的空间)、流动水洗手设施等,且应安装紧急呼叫装置和紫外线灯;可考虑卫生间与外走廊(清污走廊)间应设双门密闭传递窗,用于传递污物、废弃物等;卫生间通向病室的门应安装闭门器。
病房墙壁内表面必须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必须加以可靠密封;观察窗及所有玻璃窗必须为密封结构;地面无渗漏,光洁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砖和水磨石等有缝隙地面;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应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病室至少应设置一扇自然通风窗,平时关闭,但在通风系统发生故障或断电情况下开启实现自然通风。自然通风窗的锁栓应放置在病室外部。所有门必须安装闭门器,除卫生间门外,所有门应设置门锁,通向病室外部的门应有防止室内病员开启的措施。
(2)负压病房必须安装独立新风空调系统,以实现负压及病室与缓冲间、卫生间之间的压强梯度要求,并控制病房内气流方向。进风与排风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方式;送风口(即空气入口)应设在墙上方或天花板上,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避免形成空气死角,使空气自上向下朝着污染的地面移动,通过墙下方的排风口排出。排风口设在墙下方,距地面不小于0.1米,经高效过滤或其他方法处理后直接向空中排放,排风口高出地面3m以上,并尽量远离病房或其他建筑物的新鲜空气进口及可能开启的门窗。
(3)病室内的气流从“轻污染区”到“重污染区”作定向流动,即气流应首先通过医护人员的工作位置,然后经过感染源(病床床头附近),再到排风口。这样的气流组织形式,可以防止医护人员因为处在感染源和排风口之间而受到感染的可能。因此,气流组织设计应遵循上送下排,使气流由门口引导至病床床头的原则,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侧面并靠近地板的位置。
(4)卫生间使用独立排风,高效过滤器能在湿度环境下工作;传递窗双门不得同时打开,传递窗内应设物理消毒装置;感染性物品必须放置在密闭容器中方可通过传递窗传递。
(5)控制开关及压力显示和报警装置应放置在病房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同时在该位置设置病室、卫生间、缓冲间的负压显示装置。当负压指示偏离预设区间必须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工作人员发出警报。
ICU基本要求
(一) 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的人员配备
(一) 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 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 : 1以上。
(三) 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