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33757327---0317-8218703---许经理---qq2543352494---微信18833757327 本公司主要生产声测管,路基沉降板,注浆管,承台冷却管,厂家直销,全国发货,欢迎来电咨询。 钢铁“去产能”实行减排标准监管,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
为降低排放水平,千万吨级的钢厂增加的投资在5亿元-10亿元之间,吨钢运行成本增长2%-3%,少于因压减产能付出的经济、社会成本。
1.我国钢铁排放国家标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例如烧结机头国家排放标准:颗粒物为50毫克/立方米,特别排放限值为4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200毫克/立方米,特别排放限值为180毫克/立方米,河北省为16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合物为300毫克/立方米。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环保最好的前十家钢铁企业,环保标准比其他协会会员企业高2倍以上,比非会员企业高4-10倍。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民营钢铁企业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水平甚至优于宝钢和唐钢。一些钢企的排放情况见上表。
2.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行业排放标准十分必要,且具有可行性
我国的钢铁排放国家标准已接近国际水平,似乎没有进一步提升的必要,其实不然,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一般是最低标准。国际领先水平国家的一些钢铁企业密集分布区和大型钢铁企业所在的工业密集区,执行的是比最低标准高出许多的更严格标准,甚至是超净水平的标准。其中的颗粒物排放标准低于5毫克-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低于50毫克-100毫克/立方米。例如日本,确定了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的K系数。K值最低1.15、最高17.5。高、低标准之间有10多倍系数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