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第八十七条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易爆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不得超过2000元。
如今的长三角区域,平坦宽阔的公路密如蛛网,尽管分属于不同的省份,但苏、浙、沪三地大量群众在省际间来往时,出门就能乘上高密度、低票价的省际公交车,就像乘坐市区公交车一般便捷。

今年,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道路客运变化在这片土地到来。前不久,《华东六省一市省际道路客运合作发展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正式下发实施。《协议书》明确提出,其目的在于加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省际间道路客运合作发展进程,提高省际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