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富锦市砚山粮库14万吨储粮仓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 标人:富锦市砚山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编号:SG0402G15015
招 标编号:HTC-152241
1. 招 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次招 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砚山镇富锦市砚山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粮食晾晒地坪约34000平方米及库区道路约24000平方米;
2.3 标段投资额:约1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11月13日,共100日历天;
2.5 招 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2011年至2014年三年内完成的合同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道路或混凝土地坪施工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 标要求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且监管系统中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自行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 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 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及招 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证件(包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证件)、投标人企业注册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业绩合同、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购买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 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丽罗启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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