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网井室改造工程招 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07-2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 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DJZB2015-177
一.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网井室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网井室改造工程
2. 项目概况: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网井室改造工程(详见招 标文件)。
3.建设地点: 长春市区。
4. 完成时间:按甲方要求。
5.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要求施工投标人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格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格(其承揽范围按新资格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相应级别承揽),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三级或全国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无在建工程。
3.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亏损)。(报名时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投标人法定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3.5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本项目无预付款,需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要求投标单位为吉林省企业或在吉林省内有长期办事处,确保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能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需提供承诺书)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06日至2015年07月1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全额垫付能力承诺书、授权人身份证等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7日上午0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丽罗启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67
联系人邮箱:lili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