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睢财采购【2015】063号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商丘市睢阳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睢财采购【2015】063号
1、招标条件
商丘市睢阳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5】23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和群众投劳折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睢阳区高辛镇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9094万亩
2.3 项目建设内容:本年度工程共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9094万亩,包括发展发展低压管灌面积1.2891万亩,半固定式喷灌面积1.5738万亩,滴灌面积0.0465万亩。工程型式为:新打机井及配套,维修机井及配套;埋设输水管道,购置安装喷、滴灌设备;清淤疏浚排水沟及配套建筑物;建变压器台区,铺设低压线路;建设机耕生产路。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施工、工程材料货物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等;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7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新打机井、维修机井工程;
第二标段:土方、桥、标志牌工程;
第三标段:新修道路工程;
第四标段:井堡工程;
第五标段:变压器房、设备间工程;
第六标段:丘口、后李庄、许王庄、焦李庄等村地埋线铺设工程;
第七标段:李小楼、刘伟元、南街、张陈庄等村地埋线铺设工程;
第八标段:江集、梁刘庄、郑楼等村地埋线铺设工程;
第九标段:低压地埋管道节水灌溉工程施工;
第十标段:李小楼、刘伟元、张陈庄等村喷灌及滴灌节水灌溉工程施工;
第十一标段:其它村喷灌节水灌溉工程施工;
第十二标段:变压器、射频卡等工程(含自行负责接入电网);
第十三标段:水泵等购安工程;
第十四标段:泵管采购工程;
第十五标段:喷灌管材采购工程;
第十六标段:管灌滴灌管材采购工程;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 期:(各标段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社会信誉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所含内容的能力;其中:
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贰级以上凿井资 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2-1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具有承装叁级、承修肆级、承试伍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通过河南省水利厅水利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指导水泵安装、调试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14-1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应经过有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合格证;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17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 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不得上黑名单。
3.2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每名投标人只允许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委托人与投标时委托人须为同一个人,不得变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1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 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2-11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 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12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 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13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水利行业培训证书;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14-16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检测报告(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17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图纸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